领导解读政策

索引号: GSDA012108003-2018001 发布机构: 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8-03-01 08:52:08
文 号: 主 题 词: 领导解读政策 阅读: 331

“多证合一”改革政策解读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8-03-01 08:52:08

 1、“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有效减少了重复登记行为,给企业带来很大便利。在此基础上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继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但目前仍然存在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多证合一”改革从全面梳理整合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从根本上推动涉企证照事项的削减,以进一步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的各类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以说,“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的整合标准和范围很明确。对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来说,证照的整合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答:“多证合一”改革是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将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各类证、照,具体来说就是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改革没有像“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那样明确整合哪些证照,而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主要考虑是目前各地产业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涉企证照数量不一,需要整合的证照事项也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具体整合多少证照,国家层面不做统一要求,由各地依据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区域内产业发展的情况来决定。二是关于特定行业和特定所有制形式的许可审批事项不宜整合问题。因这部份证照事项是对企业行为能力的审查和限制,设立的目的在于由主管部门查验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和资格,与营业执照是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性质不同,而且部份许可和审批更是实现从严管理的条件,办理此类许可和审批的某些特定信息,在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设立初期并不具备,也无法提供。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适用范围?

   答:“多证合一”改革实施范围较“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要更广。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当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也包括在内。

   4、目前“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全国的进展情况?

   答:早在“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实施的同时,有的地方就对“多证合一”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2016年10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后,“多证合一”改革的探索步伐加快。据初步统计,目前有辽宁省、江苏省等地的“六证合一”模式。湖北宜昌等地的“七证合一”模式。还有浙江台州市“十一证合一”、 广东省江门市“十五证合一”、 河南开封“二十二证合一”、广西防城港市实施的“三十四证合一”模式以及吉林省拟实施的“三十二证合一”。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特点、行业分布情况、信息化建设水平等选择了不同的证照进行整合试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在全国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5、现在多地的“多证合一”都在试点,有的搞“九证合一”,有的“十五证合一”,有的“三十四证合一”。这样的试点会不会有点乱,什么时候能有统一标准?等以后国家统一标准的时候,之前的领证企业如何过渡?

  “多证合一”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很大的不同点在于没有具体明确整合哪些证照,主要原因是目前普适性的、所有企业都必须办理的证照基本都已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同时,各地产业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涉企证照数量不一,需要整合的证照事项也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具体整合多少证照,国家层面无法做统一要求,由各地依据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区域内产业发展的情况来决定。不管是“九证合一”还是“三十四证合一”,改革的目的都是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成本和费用。改革实施后,我们会组织进行科学评估,针对整合后的情况,全面论证统一标准问题。

 不管是“三证合一”改革、“五证合一”改革,还是“多证合一”改革,其核心都是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相关部门通过与工商部门共享相关登记信息获取企业情况、满足管理需要。减少企业往返政府部门次数的同时,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得到强化。对于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多证合一”改革后不需要再换发营业执照,也不需要再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

   6、“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多证合一”改革在“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材料齐全后,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于被整合证照相关部门来说,要升级改造各自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通过共享数据实现管理需要。对于企业来说,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改革实施前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也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其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时,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效力如何?

   答:“多证合一”改革后,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企业原需要被整合证照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8、“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答:(1)为企业节省时间。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无需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为企业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3)企业办事更方便。由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再不需带一摞证照办事,因而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

   9、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再到“多证合一”,如何保证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

    答: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再到下一步的“多证合一”,整合的是证照数量,精简的是办事环节、流程、手续和费用,但是证、照整合的背后,政府各个部门要履行的监管职责并没有减少。那么如何在精简和整合的同时,保证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既减少办事环节、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又做到服务要周到,管理要到位,有几个关键环节要做好。一是做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现阶段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推进登记部门、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充分交换。二是做好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需要充分利用共享平台上的企业登记信息,通过主动核对企业信息,完成企业信息更新,满足管理需要,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公众提供更加节俭、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形成各部门的监管合力。真正做到将各部门的信息、服务和监督等编织成网,改变以前企业拿着一叠证照单线程奔走于各个部门的状态。

   10、“多证合一”改革涉及的部门更多,有些证件是企业开业初期用不到的,会不会无谓拉长企业等待审核的时间?

   答:不会的。无论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还是“多证合一”,其核心是由工商部门一家审核、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基本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使用,其他部门都不需再审核。证照整合是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完成的,无论这个证照在企业开业初期是否需要被使用,企业都不再需要再单独办理被整合的证照,在申领营业执照时也不需要等待其他部门的审核,只要信息传输共享到位,企业在设立后就可以持营业执照去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