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GSDA011106001-2018003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8-06-14 15:46:43
文 号: 主 题 词: 规范性文件 阅读: 213

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考期间环境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8-06-14 15:46:43

成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中考期间环境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
 成政告字〔20185

 

 

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将于616日至18日举行,我县设成县一中、成州中学两个考点。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自6167006181130实行中考考点学校周边噪音管控、交通管制和无线电屏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确保考生安静考试和休息,616日至618日,成县一中、成州中学两个考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必须暂停施工作业;县城范围内禁止一切商业促销、开业庆典等燃放鞭炮、花炮、火铳等活动;禁止使用与中考无关的宣传车辆、高音喇叭和大功率音响;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二、加强考试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管制,616日至618日上午700--1200、下午 1300--1800,成县一中、成州中学附近的所有道路将实行临时管制,管制期间,非中考用车请绕道行驶,严禁随意泊车和鸣放喇叭,严禁在考点附近路面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确保交通畅通。

三、考试期间,两个考点将启用无线电屏蔽仪,有可能在一定时段和区域内给广大群众的无线电通讯带来不便,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四、考试期间,公安部门负责对考点及考生住宿地周围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环保、住建、文体部门负责加强城区及考点周围噪声的综合整治,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交警、运管、城市执法部门负责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制和疏导,确保考生往返安全畅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城区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确保考试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公安、工信、电信、保密等部门负责联合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考点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严防高科技作弊;供电部门负责提前做好供电线路的检修工作,保证考试期间考点的正常供电;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中考期间气象预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考试秩序。

五、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早做好停工停业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和营业时间;对于违反本通告,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单位或个人,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对个人和住户依法从严从重予以经济处罚。
    六、考试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县公安局110,县环保局32148783221524,县教育局3200393 县住建局3213003,县执法局323080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3215103
                             

 

        成县人民政府

 20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