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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 编辑:县审计局 | 日期:2018-03-02 | 阅读: 124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大小:[    ]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3-21  浏览次数:567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践行“二十字”甘肃审计工作新理念和“3363”新思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2.目标任务。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保持高尚情操为目标,以健全机关党组织、严肃党内生活、从严监督管理、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改进作风为重点,通过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做到严之有理、严之有据、严之有方、严之有力,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支“强精实严”的审计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审计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3.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党支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党委要积极探索适应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模式,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分析解决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

  4.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发挥好厅党组抓党建工作的关键性作用。

  5.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厅党组书记领导厅机关党的建设,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抓党建工作的机制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带头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6.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厅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推进,坚决防止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落实好厅党组安排部署的党建任务,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

  三、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

  7.抓好日常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为目标,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通过深学细悟、研机析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结合中心组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党支部每月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结合实际开展交流讨论。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采取记笔记、写心得、上党课、听专题报告等形式抓好学习。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日读1小时、季读1本书。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少于56学时。要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抓好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委、党支部围绕中心工作确定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主题党日活动要聚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突出尊崇党章、严守党纪党规,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模糊、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等方面的问题。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可结合“七一”建党纪念活动开展。

  9.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全省先锋引领行动的安排部署,按照“五项争创”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争做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机关党委每年结合“七一”建党纪念活动,表彰1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

  10.抓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心交心1次,采取多种方式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激励和引导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厅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年度工作总结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予以反映。

  四、加强党组织建设

  11.建立健全党组织体系。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关于支部建在处室和全覆盖的要求,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处室、单位都要成立党支部;按照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凡3人以上,审计时间在一周以上的审计组都要建立临时党支部。机关党委、党支部要按规定要求按期换届选举,人员出现空缺或发生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补选。

  12.加强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要真正担负起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工作,及时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并收集归档各环节的材料。

  13.按时接转党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接转党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开具党员证明信。

  14.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员每月应主动足额交纳党费。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半年向机关党委上缴1次党费,机关党委每年底向省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公示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培训、订阅购买党员教育资料、表彰先进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等。

  五、加强党内政治生活

  1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甘肃省审计厅工作规则》,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出现“拍脑袋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围绕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做好重大事项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和决策咨询,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6.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一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方法步骤,强化问题导向,增强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召开1次,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交流思想动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支部、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和双联村党支部讲党课。四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厅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五是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机关党委、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1次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六是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汇报1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七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八是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务公开等制度。

  六、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

  1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两个准则、三个条例”等规章制度,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廉政教育、廉政警示、廉政考试、廉政谈话、节假日提醒、廉政短信等方式,经常性强调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作风,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规矩和程序开展工作。党风廉政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18.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结合重大节庆纪念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具有党建特色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双联扶贫攻坚行动,广泛开展机关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运用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载体,畅通党员群众表达意见诉求渠道,提高服务群众实效。

  19.强化党员承诺践诺。认真落实岗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有效制度,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服务保障质量。通过个人承诺、组织审诺、公示明诺、督查践诺、民主评诺,落实在职党员服务承诺制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20.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续整治“为官不为”和“庸懒散慢”、“等拖推躲”等不良作风,全面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规范审计权力运行、预防审计腐败的“防火墙”,立足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处的风险防控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组廉政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廉政谈话、约谈提醒、诫勉警示等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扯袖子咬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2.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机关纪委要在省直机关纪工委、驻厅纪检组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检查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监督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等方面的重要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建立健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收集梳理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有效震慑,做到明底线、讲纪律、守规矩。

  七、创新党建工作载体

  23.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发扬全国文明单位成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挖掘和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勤奋学习、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执审为民、爱岗敬业的表率,努力形成典型引导、典型激励、典型带动的舆论导向,激发机关党员干部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用先进典型凝聚人心和力量。

  24.探索创新党支部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四讲四有”为标准,大力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按照“一个支部一面旗帜、一个党员一份贡献”的要求,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注重总结提炼有实际效果、受党员干部欢迎、可复制推广的“党支部工作法”,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讲解、宣传、推广好的支部工作法。

  25.建立完善成长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对事业的追求,积极搭建党员干部公平竞争、施展才华的舞台,切实帮助党员干部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审查把关,通过组织选拔、竞争上岗、上派下挂、轮岗交流等举措,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选配到重要岗位,努力营造民主、平等、公平、信任、关爱的政治生态。

  26.认真落实帮扶制度。落实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制度、住院和节庆日慰问制度、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备案和机关工会协助办理制度,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经常性地关爱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的党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化解工作、思想和精神上的困惑,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党员干部的心上。

  27.加强机关群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通过党建带群团建设,深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助廉”等各类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广泛联系干部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八、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28.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规定标准选优配强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以及工作人员。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参与行政干部考评、对干部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建议等规定。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任期内职务变动的,要事先征得省直机关工委的同意;机关纪委书记任期内职务变动的,要事先征得省直机关纪工委的同意。党支部书记由处室、单位的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由党员副职担任),实行“一岗双责”;党支部均要配备纪律检查委员。要加强党务干部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党务干部和审计业务人员轮岗交流,让党务干部在多个岗位上锻炼成长。

  29.加强党员阵地建设。按照党员阵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坚持“完善功能、一室多用”和“规范、节俭、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机关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职工书屋等,利用党员阵地,围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凝聚力和向心力

  30.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大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从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学习计划制定和落实、党建制度完善和执行、专项活动策划和组织、党内信息统计和分析、党建资料收集和整理等方面,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需要;党建工作资料和信息,均要收集齐全、备份留存;党组织会议和活动,记录记载要清晰完整,准确规范。

  九、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31.建立完善述职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求,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结合年度“三述”、组织生活会等,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述职或对照检查。建立完善对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各处室、单位的工作,首先看抓党建工作的实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支部总体评价和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32.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党务公开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调研座谈、受理举报等方式,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制度建设和执行、重点活动开展、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从严从实解决问题。

  33.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进行责任倒查,对在党建工作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