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成县2018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编辑:县住建局 | 日期:2018-06-04 | 阅读: 197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政运营企业:

     现将《成县2018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日

 

                                                   成县2018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 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好全县建筑施工、市政运营“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陇南市住建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陇建发〔2018〕164号)、县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安办发〔2018〕15号)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范围

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县范围内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燃气、供水等市政运营企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住建局2018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效忠任组长、副局长陈永奎、曹俊忠、姚书贵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权鹏飞,张亚辉、杜斌、张九生、王小军、王辽宁、姚郁成、胡惠斌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督站,权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郝长鸣、魏文辉、韩东升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接受县安监局监督指导。

县内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工地项目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政运营企业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在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内容

(一)围绕主题开展宣传。

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宣传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安,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安全法治,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县内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工地项目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政运营企业要以促进本施工项目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精心部署,创新形式,突出重点,组织安全生产系列宣讲活动,把活动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部、落实到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务求实效。宣讲活动覆盖到项目部各个班组,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大力营造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活动。

6月16日上午,我局将配合县安委办在县体育中心广场举办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甘肃祥合建设集团等5家施工企业参与宣传“咨询日”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宣传咨询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围绕建设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燃气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回答群众关心的建筑安全生产和市政设施安全运营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

各施工企业、市政运营企业要自行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教训宣传警示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认真学习领会行业规范性文件,巩固提升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加强从业人员禁毒、禁赌等方面教育。

(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不断延伸拓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劳务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意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继续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资料的采集工作,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档案;做好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发证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从业人员技术和安全生产培训。

(五)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上一堂安全公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现状,围绕全面落实“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为全体员工作出表率、为企业发展担当作为。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企业内部要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举措的落实。开展一次安全承诺活动。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员工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作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真正落实“四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原则。

(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以供水、燃气、施工现场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各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和现场消防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我局将不定期检查各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演练、现场消防应急演练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七)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工作。

各施工建设单位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各自组织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等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各燃气、供水等市政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本企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全环节、全岗位、全覆盖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扎实抓好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占压、建筑拆迁、老旧管道改造等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我局积极配合市建筑业管理局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塔吊专项整治、扬尘专项治理等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巡查、抽查、检查和复查工作,特别针对深基坑及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架、临边洞口、起重机械、机场工程等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督查和打非治违活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实施,建筑构配件及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动火审批手续、消防设施等。

(八)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大排查大整治。

按照市局印发的《关于省住建厅住建领域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察组查出问题的督办通知》(陇建发〔2018〕46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督察组对我县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单位应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省厅查出突出问题清单为重点的整改措施大落实工作,按照清单逐条逐项认真彻底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转包,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不备案;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普遍存在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现场监理工程师无资质或现场监理人员与监理公司项目部任命文件任命人员不符现象的执法处罚力度。结合我县建筑领域目前的存在问题,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督促企业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九)开展建筑施工、市政运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我局将深入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项目和企业的督查,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监督执法,严厉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活动,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题行等活动,对各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隐患进行暗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曝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大对燃气、供水等市政安全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通过召开全县建筑、市政运营安全生产推进会,提升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水平。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施工企业、各建筑施工项目部、市政运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

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三)强化培训,提高能力。

局属各职能部要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认真查处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起重机械使用备案登记、安装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控制器情况、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情况。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市政运营企业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并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日前将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人:权鹏飞 联系电话:59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