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村镇位于陇南成县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维护公共安全,确保航空及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禁止各单位、各农户焚烧秸秆和占用公路打场晒粮。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内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和公路打场晒粮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落实到户、到人,确保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不占一段路。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林带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每位村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对发生的焚烧秸秆行为要积极举报。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到公路路面及其两侧,禁止将农作物秸秆推放到河道、渠道和沟道中,禁止在道路上打场晒粮。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占用公路打场晒粮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焚烧秸秆和在公路打场晒粮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3320301
店村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