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工信局企管股股长史永良一行5人,对2018年7月4日16时30分接陇南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和保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函,陇生巡领办函〔2018〕05号:“投诉人反映祁连水泥厂后大门处有一垃圾投放点,垃圾堆积两月有余,无人清理,臭气熏天;水泥厂对炸山采石时滚落的部分石头未妥善处理,弃置在山脚,进入汛期,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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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2日,工信局企管股股长史永良一行5人,对2018年7月4日16时30分接陇南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和保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函,陇生巡领办函〔2018〕05号:“投诉人反映祁连水泥厂后大门处有一垃圾投放点,垃圾堆积两月有余,无人清理,臭气熏天;水泥厂对炸山采石时滚落的部分石头未妥善处理,弃置在山脚,进入汛期,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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