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成政办法[2013]11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前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18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7月1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电话:0939-3200648。公示期满若未收到举报投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相关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缴款)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1 |
成县苏元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周转宿舍 |
成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8.05.21 |
2 |
成县城关镇庙湾小学综合楼 |
陇南泽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018.05.31 |
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
监制:赵舒明 审核:杨育宁 编辑:徐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