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
2018年6月7日至6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公休日除外)
地点:成县司法局公证律师股电话:0939-3213084
二、申报条件
(一)公职律师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2.任职于各级党政机关,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
3.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
4.参加甘肃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结业证书。
(二)公司律师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3.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
4.品行良好,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情形;
5.参加甘肃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结业证书;
6.所在企业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
7.符合公司律师执业的其他规定。
(一)申请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岗前培训结业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为本单位公职人员;
(2)申请人在本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
(3)申请人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4)同意申请人担任公职律师,并负责申请人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7.个人保证书,保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无不得担任公职律师的情形;
(2)本人只从事本单位内部法律事务,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4份
(二)申请领取公司律师工作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公司律师执业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甘肃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岗前培训结业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的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工;
(2)申请人在企业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
(3)申请人品行良好,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情形;
(4)本单位同意申请人担任本单位公司律师,并负责申请人从事公司律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7. 个人保证书,保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无不得担任公司律师的情形;
(2)本人只从事本企业内部法律事务,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4份
四、甘肃省司法厅将于2018年7月1日--5日在兰州市举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报岗前培训,市司法局将于2018年6月15日前上报培训人员名单,请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申报。
成县司法局
2018年6月6日
监制:张瑛 审核:马鸿烈
文:杨二宝 编辑: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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