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

关于印发《成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 编辑:县统计局 | 日期:2018-07-12 | 阅读: 39

关于印发《成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成政经普组〔2018〕1号

 

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为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结合普查工作实际,现将各部门普查工作职责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成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0日 

成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统计局:承担全县普查机构组建;负责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普查试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检查,资料开发应用;组织普查宣传,工作督查,名录库建设等工作;负责经济普查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各项工作。(责任人:马泽君、张勇智)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负责人:燕海潮)

3、监察委:负责受理全县经济普查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违纪违法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负责人:张雪岩)

4、县编委办: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信息资料;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协助查找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刘国银)

5、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工作。(负责人:牛雪洁)

6、县民政局:负责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组织行业协会开展普查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协助搞好有关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婚姻服务、社会工作、纪念馆等的普查工作;协助查找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武石拜)

7、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方面的工作,提供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名录,组织结构情况及分单位财务数据;提供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汇总数据,包括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划分的全县和分乡镇数据;提供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汇总数据,包括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划分的全县和乡镇数据。(负责人:吴春风)

8、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协调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利用部门办事窗口、网站、企业年报系统和税务网上报税系统进行普查宣传工作,协助查找企业单位和个体户。(负责人:江丽、刘晓彦)

9、县工商局:负责协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并协助广告业的普查工作,协助查找企业单位和个体户。(负责人:冯文波)

10、县质监局: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数据管理、信息共享和组织机构代码提供等方面工作;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协助搞好技术检测业的普查工作。(负责人:王强)

11、县综治办:负责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方面的工作。做好网格员参与村(居)委会普查动员工作。(负责人:张琪)

12、县国土局:负责普查区划分所需地理信息方面的工作并提供技术业务支持;协助搞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单位的普查工作。(负责人:郭其炳)

13、人行成县分行:负责组织实施货币金融服务、其他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业、保险业普查工作;研究制定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普查方案;负责提供分支机构名录,以及全部存款类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名录;协助开展单位清查;组织实施金融业法人及其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工作;提供本行业分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基础数据及相关业务量和价值量基础数据;提供互联网等新金融活动的普查基础数据;提供分批至分县、行业小类、登记注册类型的从业人员和财务数据;协助各级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进行普查。(负责人:赵峰)

14、其他成员单位:组织指导本系统向同级经济普查机构提供经济普查所需的基本单位的相关资料;与有关部门联合转发、下发经济普查有关文件;协助县经普办做好全县基本单位名录的比对、核实工作;参加全县经济普查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参与有关经济普查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