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乡村两级普查机构及两员
选聘工作的通知
成政经普办〔2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2日,成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政发〔2018〕51号)文件,要求乡村两级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普查工作机制。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懂普查业务、熟悉计算机知识、热爱统计工作的同志为普查机构工作人员。要按照一个普查区至少一名普查指导员、一个普查小区一名普查员的标准确定“两员”,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四经普已进入成立机构、“两员”选聘、宣传动员、普查区划分、地图绘制、试点培训、清查摸底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些工作是搞好四经普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尽快组建乡村两级(包含居委会)普查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确定“两员”(由乡村社干部担任,不得从社会上选聘),靠实工作责任。
请各乡镇于2018年7月20日前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以下资料:
1、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文件(下发各村并上报县经普办)
2、乡镇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文件
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花名册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花名册
乡镇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
普查区名称 |
普查小区名称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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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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